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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ABC

1998-04-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投资基金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名称:美国人称之为共同基金,英国人称之为单位信托基金和投资信托基金,日本人则称之为证券投资信托。从类型看,各国的投资基金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在美国和英国等国盛行的公司型投资基金,二是日本和德国推行的契约型投资基金。

尽管各国对投资基金的称呼不同,但却具有许多共同点。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投资手段,实际上就是众多私人投资者共同出资,构成资金集合,再由专门的职业基金管理机构将集中起来的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金融期货、期权等,以减少投资风险和增加获利机会,投资收益归投资基金的出资者分享,代理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则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正是由于投资基金所具有的管理规范化、经营专业化、投资多元化、风险分散化、手段大众化等特征,投资基金适应了当今世界金融市场投资多层次、多方位、多领域、多选择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满足了个人投资者灵活、可靠、方便、安全的投资需求,是一种有效地汇集社会和民间闲散资金进行大规模投资活动的金融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868年,英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投资基金,定名为“投资托拉斯”,又称单位型投资信托基金。至今它已经发展成一个完整独立的金融产业。最近20年,投资基金业发展迅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为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的主要渠道之一,并成为仅次于商业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产业。特别是在美国,进入90年代,新投入股票市场的资金中有80%来自共同基金。1993年,美国个人投资仅占全部股票市值的20%,而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则超过了50%。到1996年底,美国大约有30%的居民参与基金投资,共同基金的数量达5000多种,基金资产已达3.3万亿美元,超过了美国全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值。

我国投资基金从萌生到发展已有10年多。1987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参与建立“怡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的金融机构开始参与投资基金业务。目前,除香港和台湾两地外,我国已有投资基金75只,募集资金57亿多元,现有27只基金在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基于历史原因,与国外的基金业相比,我国基金业尚存在规模小、品种单一、管理水平不高、相关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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